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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支持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5月18日起试行。

  


  据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公积金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推出便民惠民新举措,开展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基金在全市五区支付用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房的首付业务。公积金提取购房首付业务自2023年5月18日起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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